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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根据《关于开展违规获取购房资乱象专项联合治理实施方案》,我局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处了部分购房申请人提供虚假户籍证明、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婚姻情况等资料获取限购区域购房资格的违规行为。按照《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房发〔2018〕51号)等文件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将提供虚假信息的杨某等25人列入我市购房失信人员名册,购房登记平台3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并将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抄送相关部门。
请广大购房群众自觉遵守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认真落实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得在购房中提供虚假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共同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附件
▸守护绿水青山,“数一数”天府新区大美生态
▸别再怕!我们有人
▸热!烈!
来源:成都住建
编辑: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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