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二十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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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告,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其他粮食加工品、酒类、罐头、速冻食品、乳制品、饮料、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食用植物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共225批次,经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结果合格产品214批次,不合格产品11批次,合格率为95.11%。
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温州市龙湾永中望平生鲜店的香菇菜,甲拌磷的检出值为0.49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
(二)温州市龙湾永中献兵生鲜超市的韭菜,镉(以Cd计)的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三)温州市龙湾永中陈中生鲜超市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检出值为1.83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
(四)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今日生鲜店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检出值为2.73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
(五)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今日生鲜店的豇豆,三唑磷的检出值为0.24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六)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中心农贸市场有林干货店的鸡蛋,甲氧苄啶的检出值为269µg/kg,标准规定为:≤10µg/kg;
(七)温州菜蔬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雁湖分店的生姜,铅(以Pb计)的检出值为0.614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
(八)温州市龙湾永中巧遇餐饮店的煎炸过程用油,酸价(以脂肪计)(KOH),mg/g的检出值为6.8mg/g,标准规定为:≤5mg/g;
(九)温州市龙湾海滨蟾钟村菜市场李凤飞水产摊的小黄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的检出值为299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十)温州市龙湾海滨蟾钟村菜市场姚大忠蔬菜摊的芹菜,噻虫胺的检出值为0.17mg/kg,标准规定为:≤0.04mg/kg;
(十一)温州市龙湾海滨蟾钟村菜市场李启友蔬菜摊的芹菜,噻虫胺的检出值为0.18mg/kg,标准规定为:≤0.04mg/kg;
不合格项目分析:
(一)镉: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具有慢性蓄积性的危害,长期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脏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食品中的镉主要由于环境污染,镉(以Cd计)含量只要在国家规范内,都可以放心食用,但如果过量,或者长期食用,会对人体有负面影响,应加强生产过程的监管。
(二)咪鲜胺主要是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使病菌细胞壁受到干扰,对子囊菌引起的多种植物病害有特效,同时还能防治水稻稻瘟病、恶苗病、蘑菇褐斑病、油菜菌核病和多种作物炭疽病。具有一定的传导作用,当通过种子处理进入土壤的药剂,主要降解为易挥发的代谢产物,易被土壤颗粒吸附,不易被雨水冲刷。此药在土壤中对土壤内其他生物低毒,但对某些土壤中的真菌有抑制作用。咪鲜胺锰盐又叫咪鲜胺锰络合物,是由咪鲜胺与氯化锰复合而成,其防病性能与咪鲜胺极为相似。咪鲜胺锰盐也是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在植物体内具有内吸传导作用,对于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多种病害防效极佳。咪鲜胺锰盐具有内吸、传导、预防、保护、治疗等多重作用。在山药的种植过程中,容易感染炭疽病。山药炭疽病是由胶孢炭疽菌等引起的、发生在山药的病害。主要危害山药叶片、叶柄、茎等。叶片形成近圆形或不规则形病斑,褐色至暗褐色,上生小黑点,后期病斑中尖褪色至灰白色,并破裂或穿孔。有些地区在种植山药时为了防范山药炭疽病会喷撒含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化学药剂,对剂量和休药期把握不准,导致残留超过限量。
(三)恩诺沙星:兽药分类为氟奎诺酮类合成抗菌剂。恩诺沙星残留超标表明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兽药次数、使用量或间隔期规范性不足。恩诺沙星可作为动物用药品,常被使用于养殖过程中弧菌症及大肠杆菌症疾病之控制,是养殖产业的正常用药。只要按照国家规范使用恩诺沙星,并控制在国家规定残留范围内使用,都可以放心食用,但如果过量,或者长期食用,会对人体有负面影响,应加强生产过程的监管。
(四)噻虫胺:均属于杀虫剂,噻虫胺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噻虫胺在芹菜中残留量均不得超过0.04mg/kg。芹菜中噻虫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少量噻虫胺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摄入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产生蓄积危害,会出现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抽搐、恶心、呕吐等症状,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五)甲拌磷,又名3911,具有胃毒、触杀、熏蒸和内吸四大杀虫功效,既能防治地下害虫,又能防治地上害虫,对鳞翅目、同翅目及螨类等多种害虫均有着显著的杀灭效果。但其最大的缺点具有高毒、高残留、高臭味。根据2022年上半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第536号公告,该公告决定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销以上四种高毒农药登记、禁止生产。已经合法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2024年9月1日起全面禁用。
(六)三唑磷为广谱有机磷杀虫剂、杀螨剂、杀线虫剂,主要用于防治果树、棉花、粮食类作物上的鳞翅目害虫、害螨、蝇类幼虫及地下害虫等。根据大份额膳食数据短期膳食风险评估结果,三唑磷在结球甘蓝上使用对儿童、普通群体的风险不可接受。同时,近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发现,使用三唑磷易造成蔬菜农残超标。所以,为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最大限度降低风险,2016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部决定其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七)甲氧苄啶在兽医临床常作为抗菌增效剂与磺胺类药或其他抗生素联合使用,可治疗鸡白痢、禽霍乱、呼吸道继发性细菌性感染等。我国规定甲氧苄啶的标志残留物是其本身,其在禽和猪的肌肉、肝脏、肾脏、脂肪+皮组织以及鱼肉+皮组织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50μg/kg。
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龙湾区第二十期食品抽检合格-龙湾2023626.xls
龙湾区第二十期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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